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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字被别人抢注了商标怎么办? 从张雪机车、凯越机车抢注案看维权之道

2026年3月底,中国摩托车圈沸腾了——张雪机车在世界超级摩托车锦标赛葡萄牙站WorldSSP(中量级)组别拿下冠军,以3.685秒的领先优势冲过终点线,两天后又再夺一冠,成为"双冠王",一举打破了欧美日品牌在WorldSSP组别长达数十年的冠军垄断。然而,在全网为国产机车欢呼的同时,一件糟心事悄然浮出水面:早在2025年5月——距此次夺冠约10个月之前——一家名为"无锡市给力润滑油有限公司"的企业,就已悄悄提交了"张雪机车"的商标注册申请。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并非这家企业第一次盯上机车品牌——此前,它还申请并已成功注册了"凯越机车"的商标。两枚商标的代理机构均为同一家公司(河北升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注册的类别也都是与机车主业八竿子打不着的"化学原料"。


一家做润滑油的企业,申请注册别人机车品牌的商标,还专挑人家品牌快速成长的节点——这种操作到底是钻了什么空子?张雪机车能把商标要回来吗?法律管不管?更重要的是——如果你的公司名字也被人抢注了,该怎么办?


一、还原事件:跨类别抢注,投机者的"惯用套路"


先来看这张时间线:


2025年5月6日


无锡市给力润滑油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张雪机车"商标,国际分类为第1类"化学原料",当前商标状态为等待实质审查

同年

该公司还申请了"凯越机车"商标,同样属于"化学原料"类别,并已注册成功


2026年3月28日至29日


张雪机车在世界超级摩托车锦标赛葡萄牙站WorldSSP组别双回合夺冠,品牌热度飙升。


2026年4月初


网友发现上述商标申请行为,舆论哗然。面对媒体质询,该公司股东出言辱骂未作回应;代理机构表示商标已有相关投诉反映,客户未答辩,大概率将在审查阶段被驳回。


这就是典型的"跨类别抢注"套路。投机者利用的是我国商标注册的两个制度特点:


? 原则一:"申请在先"

我国商标注册实行"谁先申请,原则上就先给谁",而不是"谁先使用就给谁"。这意味着,哪怕你是品牌真正的主人,只要别人比你早一天提交申请,你就可能失去主动权。

? 原则二:"分类注册"

商标注册分为45个类别,企业通常只在自身所在的类别注册。申请人专挑品牌方没有覆盖的类别下手——张雪机车在机械设备、广告销售等多个类别注册了商标,但第1类"化学原料"恰恰是盲区。这种申请在初审阶段确实更难被直接驳回:你卖机车的,他申请化工原料类,两者类别不同,商标局在初审时难以直接援引"混淆可能性"理由驳回。

这种操作的本质,就是利用信息差和制度漏洞,在品牌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抢先占住商标资源,伺机变现——要么高价转让,要么碰瓷起诉。


二、法律定性:法律如何应对涉嫌恶意注册行为


很多人看到这里会问:商标都被人抢注了,还能要回来吗?


答案是:能。而且从法律要件来看,张雪机车具备相当充分的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条: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应予驳回


法条原文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这被称为"反囤积条款",专门针对大量注册、占着商标不用的投机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

? 申请主体

这家公司是润滑油企业,却申请注册"机车"商标,与其经营范围毫无关联。

? 申请行为

先后申请"凯越机车""张雪机车"两个机车品牌商标,呈现出明显的"搭车模仿"特征。

? 使用目的

一家润滑油企业注册"机车"类商标,缺乏合理的商业使用意图。

若经主管机关认定,上述行为符合"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的认定标准,可据此予以驳回。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保护"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法条原文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适用这一条,需要同时满足三个要件:

要件一:存在"在先权利"

这里的"在先权利"包括姓名权、企业名称权、著作权等。"张雪"二字指向品牌创始人的姓名,属于受保护的姓名权范畴,构成"在先权利"。


要件二:"具有一定影响力"

张雪机车在国际赛事中夺冠,品牌知名度已达到相当高度,具备"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认定基础。


要件三:存在"主观恶意"

已有申请注册"凯越机车"的先例,加之在张雪机车夺冠前便已"卡点"申请,如经认定,主观恶意特征较为明显。

三个要件具备,第三十二条可作为直接维权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注册的商标,可以请求宣告无效

如果涉嫌抢注的商标已经注册成功(如"凯越机车"),权利人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向商标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个人也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该条款规定,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局可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认定是否构成"不正当手段",需综合考察申请数量、注册行为模式等。先后申请多个机车品牌商标、集中申请、与自身经营范围无关——这些特征均可作为认定依据。


特别提醒:无效宣告的效力溯及商标注册之日,一旦被宣告无效,该商标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三、维权行动指南:发现被抢注,这四步必须走


维权要趁早,越拖越被动。以下四步,照着做。

Step 1

持续监测,早发现早应对

很多企业直到被起诉侵权、平台下架商品时才惊觉自己的品牌被人申请注册了——这时候往往已经错失了最佳时机。

怎么做:建立商标监测机制,定期查询商标局官网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常态化监测。一旦发现有人申请与你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立即启动应对程序。

Step 2

初审公告期内,果断提出异议

商标通过实质审查后,会进入为期3个月的初审公告期。这是最重要的维权窗口期——任何人在此期间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错过这个期限怎么办?如果商标已被核准注册,就进入第三步。

Step 3

对已注册的涉嫌抢注商标,申请无效宣告

如果涉嫌抢注的商标已经注册成功(如"凯越机车"),权利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依据就是前面讲到的《商标法》第四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

Step 4

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对于涉嫌恶意注册行为,还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请求行政机关介入查处。

从"张雪机车"案的进展来看,"张雪机车"商标目前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从法律要件看权利人具备较强的维权依据,审查员可依法依职权予以驳回。这说明,只要权利人及时行动、法律依据充分,法律是站在原创品牌这一边的。


四、写在最后:最好的防守,是提前布局

"张雪机车"案有惊无险,但不是每个品牌都有这么好的运气。

涉嫌恶意抢注行为最恼人的,从来不是"注册不下来",而是维权成本实在太高。申请一个商标,官费只要几百块;可品牌方要去提异议、打无效宣告、甚至打官司,律师费、代理费动辄几万几十万。一边是极低的违规成本,一边是高昂的维权代价。

所以,最好的维权,是让抢注根本没有机会。给所有创业者和品牌方三条建议:

01 产品还没上市,商标先注册

别等品牌火了才想起来——那时候黄花菜都凉了。核心类目要注册,关联类目也要覆盖,几百块的小钱,能防住几十万的大坑。

02 建立商标预警机制

定期排查近似商标申请情况,别让长期经营积累的品牌,因为一时疏忽陷入争议风险。

03 如果已经被抢注,别犹豫,立即行动

法律是你最坚实的后盾,但前提是——你得站出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有句话说得特别好:你砸下重金、拼尽全力做起来的品牌,连商标这个最基础的"阵地"都没守住,所有的付出都可能打水漂。张雪机车在赛场上拼尽全力,为国产机车正名,结果差点让自己的名字成了别人化工品类的商标——这不仅是对品牌的伤害,更是对奋斗者的不尊重。

通过正当申请取得的商标,永远换不来真正的品牌价值。法律保护的,永远是那些脚踏实地的创新和奋斗。


写在最后

本文案例来源于公开新闻报道,相关法律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版。如您正在遭遇商标抢注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知识产权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维权方案。

品牌是你的命脉,商标是你的防线。别让投机者得逞,别让奋斗者寒心。


专业声明:本文仅为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