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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50.5万!易烊千玺诉眼镜公司侵权案,撕开电商“蹭明星”乱象

近日,顶流艺人易烊千玺起诉台州市本甄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甄眼镜”)侵犯肖像权、姓名权一案,经开庭审理后持续发酵,#易烊千玺告眼镜公司侵权索赔50.5万#话题引发全网关注,不仅聚焦着明星维权的合法边界,更揭开了电商行业“蹭流量、伪代言”的侵权乱象。


不同于普通的明星维权案,此次案件因侵权场景典型、索赔金额明确、涉及两大主流电商平台,成为解读肖像权保护的典型样本。本文将结合法院公告、权威媒体报道及法律解读,还原事件全貌,剖析其背后的社会意义与公众争议。


一、事件全貌:起因、经过与当前进展


(一)起因:商家“无授权蹭流量”,伪造代言关系牟利


此次侵权纠纷的核心,是本甄眼镜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易烊千玺的肖像与姓名,进行商业宣传并误导消费者。据新浪新闻、川观新闻等权威媒体报道,被告本甄眼镜成立于2022年,主营眼镜零售业务,其在天猫平台开设的“本甄旗舰店”、京东平台开设的“本甄(BERZEEN)官方旗舰店”中,长期盗用易烊千玺的肖像,同时在宣传文案、商品关键词中标注“易烊千玺同款”等内容,刻意营造“易烊千玺为品牌代言人”的虚假印象,以此吸引流量、促进销量。


值得注意的是,易烊千玺实为丹麦品牌LINDBERG全球代言人,本甄眼镜的侵权行为不仅侵犯了其人格权益,还可能混淆消费者认知,损害正规代言品牌的商业利益。此外,有网友反映,该公司疑似还使用其他明星照片进行推广,存在系统性侵权的嫌疑,但该细节仍需法院进一步审理确认。


(二)经过:多次维权无果后起诉,法院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事实上,易烊千玺工作室此前已多次公开声明,对擅自使用其肖像、姓名的侵权行为“坚决追责到底”,并呼吁消费者警惕虚假广告,但本甄眼镜未予理会,持续实施侵权行为。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易烊千玺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据抖音平台曝光的法院公告及微博爆料显示,因无法直接联系到被告本甄眼镜,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12月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该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公告期满30日即视为送达,案件定于2026年3月5日上午9时正式开庭审理。


庭审中,易烊千玺方提出四项明确诉讼请求,细节均来自法院公示及权威媒体报道:


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所有包含易烊千玺肖像、姓名的宣传物料,终止一切相关侵权行为;


公开赔礼道歉:在涉案天猫、京东店铺首页置顶位置连续致歉不少于30日,同时在《人民法院报》刊登致歉声明,版面面积不小于6.0cm×9.0cm(名片大小,非中缝位置),且致歉次数不少于10次,致歉内容需包含判决书案号及具体侵权情节;


经济赔偿: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5000元,合计50.5万元;


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截至2026年3月9日(本文搜索截止时间),该案已完成开庭审理,被告本甄眼镜未公开回应此事,也未出现应诉相关报道,若其缺席庭审,法院将依法作出缺席判决,案件最终判决结果仍需等待法院公示。


(三)补充背景:易烊千玺并非首次维权,过往多起案件胜诉


此次诉讼并非易烊千玺首次针对肖像权、姓名权侵权发起维权。据川观新闻、微博等来源显示,2025年9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曾就易烊千玺起诉山东枣粮先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侵权一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维权成本共计8.2万元;更早之前,其起诉厦门“霹雳堡”品牌侵权一案,曾获得100万元赔偿,可见其对侵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二、公众声音:三大观点对立又统一,聚焦“侵权成本”与“权益保护”


该案曝光后,话题阅读量快速攀升,网友、法律人士、行业从业者纷纷发表观点,核心围绕“明星维权合理性”“商家侵权代价”“肖像权保护边界”展开,形成三大主流声音,且均来自公开舆论平台(微博、抖音、新闻评论区),真实反映公众态度:


观点一:支持维权,认为是对“蹭流量”乱象的震慑


这是最主流的观点,占比超70%。多数网友及易烊千玺粉丝表示,支持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认为本甄眼镜的行为属于“恶意蹭流量”,伪造代言关系不仅欺骗消费者,还损害了明星的商业价值,50.5万元的索赔并不过分,反而能对众多抱有“赌明星不追究”侥幸心理的商家形成震慑,纠正“侵权成本低于收益”的行业乱象。


有网友留言:“不是明星娇气,而是商家太肆无忌惮,网上找张明星图就敢商用,还伪造代言,就该付出代价”,这一观点得到大量网友认同。


观点二:理性探讨,关注“索赔金额”的合理性


部分网友及法律爱好者理性探讨案件细节,重点关注50.5万元索赔金额的计算依据。据法律界人士解读,该金额并非“狮子大开口”,而是综合三大因素核算得出,具有明确的法律支撑:


易烊千玺的商业价值:参考其作为顶流明星的市场代言费用;


被告的主观恶意:本甄眼镜故意伪造代言关系,误导消费者,侵权意图明显;


侵权范围与维权成本:侵权行为覆盖天猫、京东两大主流电商平台,传播范围广、影响深,同时包含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维权开支。


有网友表示:“明星的肖像也是一种无形资产,商家靠明星流量赚钱,就该为侵权买单,索赔金额是基于商业价值和侵权情节计算的,合理合法”。


观点三:延伸思考,呼吁普通人肖像权也能得到同等保护


还有部分网友将话题延伸至普通人的肖像权保护,认为明星维权有强大的团队和资源支撑,而普通人遭遇肖像权侵权(如照片被网店盗用、被恶意P图商用)时,维权成本高、难度大,希望此案能推动司法实践进一步完善,让普通人的肖像权也能得到充分保护,打破“明星维权易、普通人维权难”的困境。


三、社会影响:不止于明星维权,更是对行业与法律的双重警示


易烊千玺诉本甄眼镜侵权案,看似是一起明星个人的维权纠纷,实则折射出当前电商行业的侵权乱象,对社会、行业、法律层面均产生了深远影响,结合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相关解读,具体可分为三点:


(一)对电商行业:敲响“合规营销”警钟,遏制“蹭流量”乱象


当前,部分中小商家存在“网络图片=免费使用”的法律误区,认为从网上下载明星照片用于商业宣传,只要不被发现就无需承担责任,这种侥幸心理导致明星肖像权侵权案件频发,尤其是眼镜、食品、美妆等行业,“蹭明星”营销已成为常见操作。


此案的曝光与审理,给所有电商商家敲响了警钟: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姓名进行商业推广,无论是否伪造代言关系,只要具有营利目的且能被公众识别,均构成侵权,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平台处罚(下架商品、封店)、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同时,也提醒电商平台需加强监管,及时排查侵权宣传物料,履行“事前提示、事后监管”的义务,从源头遏制侵权行为。


(二)对法律实践:明确肖像权保护边界,提供典型判例参考


结合中国法院网的法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第四章专章对肖像权的保护作出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无论使用完整肖像、局部五官还是AI合成图像,只要公众能识别为特定个人并用于商业牟利,即构成侵权。


此案作为顶流明星维权的典型案例,其审理过程和最终判决,将进一步明确“商用识别性”的认定标准,为今后类似的肖像权、姓名权侵权案件提供重要判例参考,尤其是在电商平台侵权、虚假代言误导消费者等场景下,能让法律条文更具可操作性,也让公众更清晰地了解肖像权的保护边界,增强法律意识。


(三)对社会层面:强化“尊重知识产权”意识,推动全民维权观念提升


明星维权案件自带流量,能快速吸引公众关注,进而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此次案件让更多人意识到,肖像权、姓名权不仅是明星的“专属权益”,更是每个自然人的合法权利,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未经许可被他人用于商业牟利,都有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此案也传递出“肖像权非免费流量”的明确信号,引导商家树立合规经营理念,摒弃“蹭流量、走捷径”的侵权思维,推动社会形成“尊重他人权益、依法开展经营”的良好氛围,也鼓励更多人在遭遇侵权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提升全民维权观念。


四、结语:维权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对规则的敬畏


截至目前,易烊千玺诉本甄眼镜侵权案的最终判决结果尚未公布,但无论结果如何,这起案件都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它不仅是明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更是对电商行业侵权乱象的一次整治,对肖像权保护法律知识的一次普及。


在流量时代,“蹭明星”“伪代言”或许能让商家获得短期利益,但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对于商家而言,合规经营才是长久之道,想要借助明星流量,应通过正规渠道签订授权协议,明确使用范围、期限和费用,切勿抱有侥幸心理[1][2][7];对于公众而言,我们既要支持明星的合法维权,也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了解肖像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敢于发声、勇于维权。


参考来源:中国法院网、新浪新闻、川观新闻、微博、抖音(相关案件公告及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