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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刑事保护新形势:2025年侵权犯罪新趋势及检察应对

商标作为区分商品与服务来源的核心标识,是企业品牌价值的核心载体,也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侵犯商标权犯罪,已然成为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最为突出的主要类型,其侵权形式随市场经济发展与信息网络技术进步不断迭代,给商标权刑事保护带来新的挑战。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侵犯商标权犯罪已达19050人,这一数据直观反映出当前侵犯商标权犯罪的高发态势,也凸显了强化商标权刑事司法保护的紧迫性。


检察办案实践表明,当前侵犯商标权犯罪并未脱离食品药品、日化用品、服装箱包、香烟白酒等传统高发领域,同时在商标使用、侵权对象、涉案场景、犯罪手段四个维度呈现出明显的新趋势、新特点,技术性、隐蔽性显著增强,进一步提升了治罪与治理的难度,也对商标权全链条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商标使用方式来看,传统物理载体使用已逐步向电子化使用演进,成为商标侵权的新隐蔽手段。随着智能手机、蓝牙耳机等物联网产品的普及,商标标识的呈现不再局限于印刷、贴附、激光刻印等传统物理形式,无需依托实体载体即可实现传播。不法分子精准利用这一特点,在电子设备开机、连接配对等关键环节,通过弹窗、屏幕显示等方式呈现侵权电子化商标标识,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其侵权行为的技术性更强、隐蔽性更高,给商标权排查与取证带来极大不便,也让消费者难以快速辨别商标真伪。


在侵权对象上,犯罪范围已从传统商品商标,逐步向服务商标延伸,实现了商标侵权的领域扩容。随着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服务商标的品牌价值日益凸显,目前服务商标已正式纳入刑事保护范围,各地检察机关已依法办理多起假冒服务商标犯罪案件,覆盖教育培训、酒店住宿、家电维修、时装走秀等多个服务领域。不法分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服务场所招牌、广告宣传资料、经营场景布置等载体上,擅自冒用他人注册服务商标,甚至“照搬”权利人的经营模式,不仅侵犯了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更直接导致权利人的商誉受损、品牌价值贬损,破坏了服务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


涉案场景的拓展则更为明显,线下传统交易场景已不再是商标侵权的唯一阵地,网络电商等新业态成为侵权犯罪的高发区域。当前,利用网络平台实施商标侵权、制假售假的现象愈发普遍,尤其是跨境电商领域,侵权行为更为集中。此类侵权多以团伙形式作案,不法分子通过直播售假、付费推广引流、冒用正品链接等多种手段提升销量,形成了覆盖货源、推广、销售、物流的完整犯罪链条,不仅涉案金额较大,还普遍存在真假商品混同、“货不对版”等问题,严重侵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品牌信誉,扰乱了线上线下融合的市场经济秩序,也给跨境商标权保护带来新的挑战。


犯罪手段的升级同样值得警惕,传统制假售假模式已逐步向“旧货翻新再售”转型,形成专业化黑灰产业链。在手机、汽车等数码产品、耐用消费品领域,此类侵权行为尤为多发:不法分子通过更改产品序列号等关键识别信息、更换核心零部件等方式,将二手商品“翻新”后,冒充正品搭载权利人商标再次出售。为掩盖侵权行为,不法分子还会通过非法办理资质证件、签订虚假销售合同等方式规避监管,形成了回收、改装、标识伪造、交易的全环节黑灰产业链,既破坏了二手商品的正常流通秩序,也同时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针对当前侵犯商标权犯罪的高发态势与新趋势,最高检明确表示,下一步将紧跟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步伐,聚焦商标侵权的新领域、新对象、新技术手段和新商业模式,依法加大侵犯商标权犯罪的惩治力度,持续强化商标权刑事司法保护,筑牢商标权保护的刑事防线,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商标权的保护不仅需要司法机关的强力介入,更需要全社会的协同发力。检察机关同时提醒,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坚守合法经营底线,规范商标使用与管理,自觉维护自身及他人的商标信誉,保证商品与服务质量,推动商标管理使用的规范化、法治化;广大消费者也应强化商标保护意识,提升商标辨识能力,主动选择正版产品、抵制假冒侵权商品,自觉远离商标侵权行为。唯有司法机关、市场主体、消费者协同发力,才能凝聚起强大的反侵权力量,共建尊重知识、鼓励创新、坚守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商标权保护筑牢坚实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