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为爱发电”也踩雷?粉丝自制周边竟涉侵权!这些边界要分清
跨年包场合唱、互换手工物料、跟风“开团”定制周边……对很多追星人来说,这些充满仪式感的互动,是热爱最直接的表达。尤其是粉丝自发组织的“无盈利周边团购”,既能拿到专属纪念物,又能和同好共享快乐,一直被视作纯粹的“为爱发电”。
但最近新华网的一则报道,让无数追星人慌了神:1月6日,媒体聚焦粉丝圈“开团”自制明星周边现象,法律专家明确指出——无论是否盈利,未经授权使用明星IP二次创作并批量生产,都可能构成侵权!
这意味着,那些你参与过的日历团购、春联定制、应援物互换,可能早已触碰了法律红线。今天就用真实案例和明确法条,帮大家理清:追星的热爱与规则,到底该如何平衡?
一、真实案例:这些“无盈利”周边,其实都在侵权边缘
粉丝自制周边的热情有多高?从正义网报道的真实案例里,就能看得明明白白——
高中教师麦宇是苏打绿的资深歌迷,去年夏天自制了一件偶像主题T恤,意外被同好追问购买方式。于是她发起了一场无盈利团购,后续又接手了一款歌词日历的开团。从设计、打样到生产寄送,全程耗时4个多月,原本预估只做1500本,最终竟卖出5000多本,快递发往全国各地。
设计师王子欣则为五月天粉丝定制了新春物料包:把经典歌名改成祝福语的春联、印有关官方IP的冰箱贴、福字和红包。她和另一位粉丝分工协作,自己负责设计,对方对接生产,很快吸引200多人下单,不少非粉丝也因为设计实用跟风购买。
更常见的还有应援物互换:北京女孩陈白每次参加偶像活动,都会准备100份左右的物料送给同好,从定制徽章到手工挂件,样式几乎每月更新。而在电商平台上,搜索“明星+物料”,发夹、抱枕、手账等周边更是琳琅满目,部分单价5元左右的小物件,累计销量已近500万件。
这些看似纯粹的“为爱发电”,背后却藏着统一的风险:所有使用明星形象、姓名、官方IP的二次创作,都未经权利人授权。
二、法律划红线:“无盈利”不是免责金牌
很多粉丝的核心困惑是:“我们一分钱不赚,只是和同好分享,怎么就侵权了?”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与娱乐法律师刘凯的解读,直接打破了这个误区:从法律角度看,侵权的判断核心是“是否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权利”,而非“是否盈利”。“无盈利”“粉丝自制”只是实践中的宽容空间,并不是法律上的免责事由。
具体来说,粉丝自制周边可能触碰三重权利红线:
1. 著作权侵权:明星的官方写真、MV画面、歌词、官方LOGO等,都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经许可将这些内容用于周边设计,就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等权利。比如把歌词印在日历上、把官方海报做成徽章,都在此列。
2. 肖像权/姓名权侵权:明星的肖像、姓名、艺名属于人格权范畴,受《民法典》保护。只要使用的形象或标识足以识别特定明星,无论是否盈利,都需要获得本人或经纪公司许可。哪怕是粉丝手绘的偶像形象,只要特征明显,也可能构成侵权。
3. 不正当竞争:如果周边设计模仿官方周边的风格、配色,容易让消费者混淆,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更需要警惕的是,部分商家已经盯上了粉丝市场。经营网店的林仲就专门销售周深主题周边,从手账到地毯应有尽有,靠“明星属性”吸引销量。这些盈利性周边的侵权性质更明确,一旦被权利人追责,后果远比无盈利团购严重。
三、粉丝必看:哪些行为安全?遇到侵权该怎么办?
不是所有和偶像相关的创作都要被禁止,关键是分清“个人自用”和“公开传播/批量生产”的边界。给大家整理了一份实用指南:
✅ 安全区:这些行为大概率没问题
个人手工制作1-2件周边自用,不对外传播、不赠送;
单纯的文字创作,比如写追星日记、歌词读后感,不使用偶像形象或官方IP;
购买官方授权周边后,仅限个人收藏、使用。
❌ 风险区:这些行为要坚决避开
发起“无盈利团购”,批量生产印有明星形象、官方IP的周边;
在社交平台公开分享自制周边的设计图,供他人下载打印;
将自制周边卖给非粉丝,哪怕只收成本价。
🔍 遇到这些情况,该怎么维权?
很多粉丝团长都遇到过糟心事:自己的设计被商家盗用生产周边售卖。这时要记住,哪怕你的二创本身有侵权风险,也不代表别人可以随意盗用——只要你的设计具有独创性,就享有自己的著作权。
正确做法是:保留好设计原稿、创作记录,先联系侵权商家要求下架;若对方拒绝,可向平台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能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不过更根本的办法,还是尽量避免制作侵权周边,从源头规避风险。
四、热爱与规则:追星的正确打开方式
其实粉丝“为爱发电”的初衷,都是对偶像的真心喜爱。但这份热爱,需要建立在尊重规则的基础上。就像苏打绿主唱吴青峰曾明确表示,不希望粉丝将他的照片和手写字体做成商品贩卖,这已经是很清晰的边界提示。
对粉丝来说,与其冒着侵权风险自制周边,不如支持官方授权产品;如果想和同好分享,不妨选择无版权风险的形式,比如一起写追星感悟、组织线下应援活动(不使用侵权物料)。
对商家而言,靠“蹭明星IP”走捷径终究行不通。此前就有动漫爱好者未经授权3D打印手办售卖,非法经营额3000余万元,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00万元;擅自使用游戏IP举办漫展的公司,也被判决赔偿50万元。这些案例都在警示:知识产权红线碰不得。
最后想问大家:你有没有参与过粉丝自制周边的团购?遇到过哪些糟心事?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也可以聊聊你对“追星与规则”的看法~ 记得转发给身边的追星小伙伴,一起做理性又合规的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