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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元买明星人脸头套?月销破万却遭全链条打击!知识产权红线碰不得

打开电商平台,刘德华、肖战、刘亦菲的人脸头套售价 13 元起,月销轻松破万。商家一句 “仅用于搞笑”,就真能规避责任?近日这起百星人脸头套侵权案,随着全链条产业链被端,给所有商家和消费者敲响了知识产权警钟 —— 你以为的 “娱乐单品”,其实早已踩穿法律红线!


一、法律实锤:“搞笑” 绝不是侵权挡箭牌


很多人觉得 “不就是个搞怪头套,又没恶意”,但从知识产权角度看,这已经是明确的肖像权侵权行为。


1. 肖像权保护的核心边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明确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法律认可的 “合理使用” 仅包括个人学习、新闻报道、科学研究等情形,商业性娱乐开发完全不在其列


商家以营利为目的生产销售明星头套,哪怕标注 “搞笑用途”,也改变不了 “利用明星肖像获取利益” 的本质。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吴学联律师直言:“‘搞笑’绝对不能成为免责挡箭牌,这是典型的肖像权侵权,还可能涉及名誉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2. 为什么 “全链条” 都要担责?


这起案件的关键突破,是法院认定了 “原材料供应 - 生产包装 - 线上销售 - 平台监管” 的全链条侵权责任,这和此前张家界慈利县法院判决的明星肖像侵权案逻辑一致。


生产厂家:未经授权制作明星肖像头套,是侵权行为的源头,需承担核心责任;

销售商家:明知无授权仍批量售卖获利,主观恶意明显,构成直接侵权;

原材料供应商:知晓产品用途却未尽审查义务,因侵权产品间接获利,需担责;

电商平台:若明知侵权却未及时下架,将面临连带责任,明星可一并起诉索赔。


简单说,只要参与这条产业链并从中获利,就难逃法律追责。


二、侵权代价有多高?这些赔偿因素决定 “罚单” 金额


别以为 13 元的小生意没风险,大规模肖像权侵权的后果远比想象中严重,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一个都少不了,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法院计算赔偿时,会重点考量 4 大因素:


明星的知名度与市场价值:一线明星的肖像商业价值极高,赔偿额可能参考其正常代言费用;

侵权人的主观恶意:明知无授权仍大规模生产销售上百位明星肖像,恶意越重赔偿越高;

侵权获利情况:月售过万的销售数据,会成为法院判定赔偿的关键证据;

维权合理开支:明星方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等,都可能由侵权方承担。

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的赔偿额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此前已有明星肖像侵权案被判赔偿 12 万元的先例。对小商家来说,一次侵权就可能直接导致经营难以为继。


三、消费者必看:买了用也可能踩坑?


很多人会问:我只是买来自用,也算侵权吗?这里要分清两种情况:


个人合理使用:私人聚会等非营利场景使用,且不公开传播、不丑化明星形象,通常不认定为侵权;

商业使用风险:若用头套拍摄带货短视频、线下促销活动等营利场景,就构成肖像权侵权,可能被追究责任。

之前就有商家把邓超孙俪的头像用作卫生间标识,辩称 “搞笑创作” 却仍被判侵权,本质就是超出了合理使用边界。所以哪怕是消费者,也得警惕商业使用的法律风险。


四、知识产权保护升级:娱乐不能逾越法律底线


这起人脸头套侵权案不是个例,近年来明星肖像权、著作权侵权案件频发,背后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持续加大。


对商家来说,别再心存 “小成本高利润” 的侥幸,无论是明星肖像、影视片段还是他人设计,未经授权就用于商业用途,迟早会付出代价。对平台来说,不能再做 “甩手掌柜”,及时下架侵权商品、强化审核机制,才是合规之道。


而我们普通消费者,既能通过 “全民打假” 小程序举报侵权线索,也能在购物时擦亮眼睛,拒绝购买侵权商品,用实际行动守护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