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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分治”到“共治”: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的破局之路

日前,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四批典型案例发布,“北京市成立知识产权纠纷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等30个案例入选。这批案例的集中亮相,若仅视为优秀经验的简单汇编,便忽略了其深层价值。它们共同指向一个核心趋势:中国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正在经历一场从行政与司法“分兵把守”到全社会力量“协同共治”的现代化升级。


一、 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共治”:治理主体的深刻变革


长期以来,知识产权保护主要依赖行政裁决与司法诉讼两条路径。然而,本次入选的案例,特别是“北京市知识产权纠纷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践,标志着治理主体的根本性拓展。


该委员会并非在司法或行政体系内做简单加法,而是创新性地融合了人民调解的柔性、高效与专业机构的权威性,构建了一个吸纳专业律师、退休法官、行业专家等多方力量的社会化调解平台。这一模式的核心突破在于,它不再将知识产权纠纷视为一个纯粹的“执法问题”,而是将其定位为一个需要综合治理的“社会问题”。


对创新主体而言,它提供了一条成本更低、程序更灵活、关系修复性更强的解纷渠道。


对治理体系而言,它有效分流了案件压力,实现了行政与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将“好钢用在刀刃上”。


这一转变,正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从“管理”到“治理”的思维跃迁。


二、 从“机械叠加”到“有机融合”:治理机制的协同创新


“共治”绝非不同部门的机械叠加,而是通过机制创新实现有机融合,产生“1+1>2”的协同效应。北京的模式之所以具有“较强的复制推广价值”,正是因为它设计了一套可行的协同机制。


它很可能建立了与法院的“诉调对接”机制,实现案件的无缝流转与调解结果的司法确认;同时与行政执法部门保持信息互通,防止纠纷升级为侵权行政案件。这种“社会调解+行政保护+司法保障” 的链条式协作,形成了一个分层过滤、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生态系统。


这提示各地,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关键不在于设立了多少个新机构,而在于能否通过精巧的制度设计,打通现有各部门、各层级之间的壁垒,让创新要素与社会资源在统一的治理框架内顺畅流动。


三、 案例群的共同指向:全链条的“共治”生态正在形成


纵观本批及此前发布的典型案例,一个清晰的图景是:“共治”理念正贯穿于知识产权的全链条。


在创造环节,可能有案例展现了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专利池”或“共享专利平台”的协同创造模式。


在运用环节,必然有案例涉及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方协同,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等工具共同破解融资难题。


在服务环节,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市场化服务机构与创新主体的深度互动,亦是“共治”的体现。


因此,北京纠纷调解案例只是冰山一角。整个案例集合共同论证了一个命题:现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必须构建一个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化协同治理生态。


四、 启示与展望:“共治”将成为衡量强国建设成效的新标尺


这批案例的发布,为各地区提供了超越技术层面、触及治理内核的借鉴。它昭示我们,未来衡量一个地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成效,将不再仅仅看其专利申请量或罚没数额,而是需要审视:


1.协同性: 是否建立了高效顺畅的部门协作与社会参与机制?

2.系统性: 是否构建了覆盖知识产权全链条的治理网络?

3.创新性: 是否在治理模式、机制和工具上进行了有效探索?


从“分治”到“共治”,是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的一场深刻革命。第四批典型案例,正是这场革命行进中的路标。它们指引各地,唯有打破壁垒,汇聚合力,方能真正营造出一流创新生态,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奠定坚实的治理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