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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鹏 “海哈金喜” 商标争议:明星 IP 布局的法律边界与情感困局

2025 年 10 月 13 日,李亚鹏官宣与海哈金喜离婚;次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显示,其控股公司申请的 “海哈金喜” 商标正式核准注册。这一 “离婚即核准” 的时间巧合,让原本常规的明星知识产权布局陷入舆论漩涡 —— 法律上合规的商标注册,为何引发 “情感商品化” 的质疑?作为知识产权律师,本文基于公开数据与法律条文,还原事件全貌并解析背后的核心争议。​


一、事件起因:婚姻存续期的商标布局,商业意图清晰可溯​


这场争议的起点,是明星对 “亲属姓名商业价值” 的提前布局,所有关键信息均能通过企业信用与商标数据库查证。​


从申请主体看,商标权归属指向明确。据企查查公开信息,“海哈金喜” 商标的申请人为北京中书艺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受益所有人均为李亚鹏。2023 年 6 月 20 日,该公司首次提交第 6 类(金属材料)“海哈金喜” 商标申请,后续又陆续申请了教育娱乐、医疗等多个核心商业类别。此时距两人 2025 年 10 月离婚尚有两年多,处于婚姻存续期内,且育有子女,这种以配偶全名作为商标核心的布局,显然带有绑定个人 IP 的商业考量。​


从商业逻辑看,布局精准对接李亚鹏的主业方向。公开数据显示,李亚鹏近年深耕直播电商领域,2024 年 180 天内直播 98 场,销售额达 2.6 亿元,其中茶叶等食品品类占比极高。此次注册的 “海哈金喜” 商标覆盖第 30 类(茶)、第 35 类(广告销售)等品类,与他的直播带货业务高度契合,同时注册 “鹏哥喜妹”“小阿喜” 等家庭相关商标,进一步构建了 “家庭 IP 矩阵”。这种布局在明星群体中并非个例,但密集覆盖多品类且与婚姻状态深度绑定的操作,为后续争议埋下伏笔。​


二、事件经过:离婚与核准的时间巧合,引爆三重争议​


2025 年 10 月的时间节点成为矛盾爆发的导火索,事件经过可通过官方公告与媒体报道完整还原,核心争议集中于法律合规性、商标使用状态与收益归属三方面。​


(一)时间线:离婚与核准的 “24 小时差”​


  • 2023 年 6 月:北京中书艺莲公司提交首批 “海哈金喜” 商标申请;​
  • 2024 年 1 月 14 日:第 6 类 “海哈金喜” 商标核准注册,专用期至 2034 年;​
  • 2025 年 10 月 13 日:李亚鹏通过社交平台宣布与海哈金喜离婚;​
  • 2025 年 10 月 14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 “海哈金喜” 多品类商标核准公告,引发全网热议。​


这一紧凑的时间节奏,让公众自然将 “商标布局” 与 “离婚安排” 关联,尽管无证据证明两者存在直接关联,但情感上的违和感引发舆论发酵。​


(二)核心争议:法律与情感的三重碰撞​


1.合规性争议:姓名商标注册是否侵犯在先权利?​


海哈金喜作为自然人,其姓名权受《民法典》保护,但根据《商标法》第八条,“姓名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除非存在 “容易导致公众混淆” 或 “侵犯在先权利” 的情形。本案中,“海哈金喜” 并非知名公众人物(除关联李亚鹏外无广泛社会知名度),且申请时双方为夫妻关系,通常视为获得默示授权,因此商标核准在法律上并无明显瑕疵。这与 “黄渤” 商标被撤销案形成对比 —— 该案中申请人未经黄渤许可注册其姓名,且黄渤已具有公众知名度,故被认定为侵权。​


2.使用状态争议:是否涉嫌 “占坑不使用”?


公开信息显示,部分 “海哈金喜” 商标自 2024 年 1 月核准后,截至 2025 年 10 月尚未有实际使用记录,已有第三方针对第 29 类(食品)、第 03 类(日化)等商标提出 “撤三” 申请。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申请撤销。目前这些 “撤三” 申请仍在审查中,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询状态,但尚未有裁定结果。​


3.收益归属争议:“归我” 的声明是否有依据?​


海哈金喜在抖音直播中称 “商标收益归我”,但据企查查数据,所有 “海哈金喜” 商标的注册人均为李亚鹏控股的公司,无任何商标登记在海哈金喜名下,也无公开的商标转让或收益分配协议。从法律上看,商标专用权归注册人所有,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无法仅凭身份关系主张收益权,这一争议进一步加剧了公众对 “情感商品化” 的质疑。​


三、事件结果:法律状态明确,情感争议待解​


截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事件的法律结果与舆论影响已呈现分化,所有结论均基于公开可查的官方信息,无推测性内容。​


(一)法律层面:商标核准有效,“撤三” 审查中​


1.已核准的 “海哈金喜” 商标(如第 6 类、第 35 类)在法律上合法有效,注册人享有专用权,受《商标法》保护;​

2.针对部分类别的 “撤三” 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但尚未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最终是否撤销需依据注册人提交的使用证据判定;​

3.海哈金喜主张的 “收益权” 暂无法律依据,除非其能提供书面协议或其他证据证明对商标享有共有权或收益分配权。​


(二)舆论层面:行业反思与公众认知升级​


事件登上微博热搜后,相关话题阅读量超 3 亿,核心讨论从 “明星离婚” 转向 “知识产权布局的伦理边界”。多数观点认为,李亚鹏的操作虽合法,但 “婚前申请 + 离婚核准” 的时间差缺乏情感温度,而部分网友则指出,明星将亲属姓名商标化已是行业常态,如郎朗曾注册 “郎朗” 系列商标、黄晓明注册 “Angelababy” 相关商标,只是未与离婚事件叠加。​


四、事件影响与启发:明星知识产权布局的三重边界​


作为知识产权律师,结合本案与《商标法》实践,可从法律、行业、个人三个维度提炼核心启发,为类似布局提供合规指引。​


(一)法律边界:姓名商标注册的 “三重合规”​


1..获得授权是前提:注册他人姓名(尤其是亲属姓名)时,应签订书面授权协议,明确使用范围与收益分配,避免日后纠纷。本案中若无授权,海哈金喜可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主张 “侵犯在先姓名权”,请求宣告商标无效;​

2.避免 “恶意注册”:不得以 “囤积商标” 为目的申请注册,需有真实使用意图。若后续 “撤三” 审查中,李亚鹏无法证明商标使用,相关类别将被撤销,这与王某注册 “黄渤” 商标因未使用被撤销的逻辑一致;​

3.尊重公众认知:虽无法律禁止 “离婚后使用配偶姓名商标”,但需考虑公众情感接受度,避免因时间节点巧合引发不必要的舆论风险。​


(二)行业影响:倒逼明星 IP 布局的 “规范化转型”​


事件后,多家明星工作室开始自查亲属姓名商标布局:​

  • 头部经纪公司已出台内部指引,要求注册亲属姓名商标时需提交授权协议备案;​
  • 商标代理机构加强风险提示,明确告知 “婚姻状态变化对姓名商标的影响”;​
  • 直播电商平台开始关注 “明星家庭 IP” 的商标合规性,避免侵权商品上架。

(三)个人启示:普通公众的 “知识产权保护”​


1.姓名权保护:若发现他人未经授权注册自己的姓名商标,可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或注册后五年内请求宣告无效;​

2.商标使用证据留存:注册人需妥善保存使用证据(如合同、发票、宣传材料等),应对可能的 “撤三” 申请;​

3.收益分配明确化:夫妻或亲属间共同布局商标时,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共有权、使用权与收益分配方式,避免离婚或合作终止后产生纠纷。​


结语:合法之外,更需 “温度合规”​


李亚鹏 “海哈金喜” 商标争议的核心,在于 “法律合规性” 与 “情感合理性” 的错位。从《商标法》视角看,注册行为本身并无明显瑕疵,但从公众情感与商业伦理看,其时间节点的把控缺乏人文关怀。​


对于明星而言,知识产权布局既是商业策略,也是个人形象的延伸。合法是底线,但 “有温度的合规” 才是长久之道 —— 毕竟,商标承载的不仅是商业价值,更可能关联着公众对个人品行的认知。而对于普通公众,本案则是一堂生动的知识产权课:姓名权不仅是人格权,更是可量化的商业资产,既要懂得保护,更要学会规范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