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伴端(PC) 客户端(PC) 思法汇成小程序 全民打假小程序 伙伴端小程序

肖战商标驳回事件深析:姓名商业化的商标权困局

一、事件复盘:时间线厘清与关键事实​

(一) 核心事件脉络​


1.2019-2020 年:首次申请与驳回​

肖战彼时所属的厦门仲夏之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 20 余个商品 / 服务类别(含医疗器械、运输工具等)申请注册 “肖战” 商标,2020 年 3 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全部驳回。​


2.2025 年 7 月:舆论发酵与事实澄清​

肖战将微博名从 “X 玖少年团肖战 DAYTOY” 改为 “肖战”(半小时内涨粉 1 万),某营销号截取四年前的驳回通知书炒作 “商业价值暴跌”,实则其工作室已变更主体为北京竹报文化传媒(由其父全资持股),并于 2024 年成功注册 “战 XZ・STUDIO” 图形商标等 40 余项核心类别商标。​


3.潜在权利背景​

前经纪公司哇唧唧哇娱乐已注册多枚 “X 玖少年团” 商标,肖战与该公司的十年合约于 2025 年 7 月到期未续,团体关联正式解除。​


(二) 商标状态实况​

“肖战” 文字商标在核心的第 35 类(广告)、第 41 类(娱乐)等类别仍处 “无效 / 驳回” 状态,但工作室通过图形商标、类别聚焦实现了商业权益覆盖,并非 “全面失守”。​


二、驳回根源:商标法框架下的双重障碍​


(一) 法定驳回理由:《商标法》第十一条的硬性门槛​


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以 “缺乏显著性” 为由驳回,核心依据两点:​


1.关联性缺失:申请的医疗器械、灯具等类别与艺人演艺主业无合理关联,不符合 “商标使用意图” 要求;​


2.显著性不足:未提交证据证明 “肖战” 在非核心领域通过实际使用形成商品来源区分度。​


对比鹿晗成功注册的广告、娱乐类 “鹿晗” 商标可见,聚焦核心领域是姓名商标注册的关键前提。​


(二) 潜在权利冲突:经纪合同与团体商标的约束​


哇唧唧哇注册的 “X 玖少年团” 商标构成潜在在先权利障碍:​


1.艺人合约存续期间,“肖战” 作为团体成员艺名,其商业使用权常被约定归属经纪公司,这符合行业惯例;​


2.虽无公开合同细节,但结合《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在先权利” 条款,若公司已就团体成员姓名的商业使用获授权,个人申请自然受限。​


三、权利对比:肖像权与商标权的保护差异​


肖战此前因肖像被盗用获赔 20 万元,与本次商标驳回形成鲜明对照,本质是权利属性的差异:​


正如京师贵阳律所肖创律师所言:“肖像权是‘自带保护罩’的人格权,而姓名商标需通过法律程序将人格利益转化为商业权利,环节更复杂。”​


四、行业启示:艺人姓名商标的布局与避险策略​


(一)艺人方:精准布局优于 “全类囤积”​


1.聚焦核心领域:优先注册与演艺、商务直接相关的第 35(广告)、38(传媒)、41(娱乐)、45(经纪)类,避免盲目申请非关联类别;

2.主体与形式设计:可采用 “图形 + 文字” 组合商标(如 “战 XZ・STUDIO”),通过图形元素规避文字显著性不足问题;​


3.合同前置审查:签约时明确姓名、艺名的商标申请权、使用权归属,避免解约后权属纠纷。​


(二) 经纪公司:平衡团体与个人商标权益​


1.注册团体商标时,应明确成员个人姓名的商标使用边界,避免 “捆绑式” 权利垄断;​


2.艺人走红后及时协助办理姓名商标注册,约定解约后的权利流转规则,减少后续争议。​


(三) 法律实务参照:从 “金龟子” 案看姓名权保护

刘纯燕 “金龟子” 商标维权案确立了关键规则:艺名需与自然人形成 “稳定对应关系”,且申请类别与艺名知名度领域重合时,可认定侵犯在先权利。这提示艺人:需通过作品、宣传积累姓名的商业辨识度,为商标注册奠定基础。​


五、结语:姓名商业化的权利边界​


肖战商标事件并非 “商业价值滑坡” 的信号,而是艺人姓名商标注册的典型样本 —— 它揭示了一个核心逻辑:姓名作为人格符号,其商业转化需遵循商标法的刚性规则,也受制于行业合约的约定。对于艺人而言,与其追求 “全类注册” 的形式完美,不如构建 “核心类别确权 + 合同明确权属 + 图形商标补充” 的立体保护体系,这才是姓名商业价值的长久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