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与数字经济 “双向奔赴”—— 陕西试点激活数据要素、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实践意义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例行发布会上,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沈黎萍提出的 “知识产权与数字经济的‘双向奔赴’”,精准概括了陕西以数据知识产权试点为核心的创新实践。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 “主攻方向”,陕西通过制度供给、生态构建、场景落地三维发力,将知识产权制度转化为数据要素激活的 “催化剂”,不仅为本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更为全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提供了 “陕西样本”,其影响与意义贯穿数据要素流通、数实融合、新质生产力培育全过程。
一、制度筑基:破解数据 “确权难、保护弱”,筑牢数字经济发展 “规则底线”
数字经济的核心是数据要素,但数据的 “无形性、易复制性” 使其面临 “权属不明则流通不畅、保护不足则创新乏力” 的困境。陕西的首要突破在于通过 “制度供给” 为数据知识产权立规,解决数字经济发展的 “源头性问题”。
从实践来看,陕西的制度构建呈现 “全链条覆盖” 特征:横向层面,由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发改委、工信厅等 9 部门印发《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打破部门壁垒,明确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范围、流程与标准,避免 “多头管理、规则不一” 导致企业无所适从;纵向层面,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签订《数据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建立 “登记 - 保护 - 维权” 的协同机制 —— 这意味着,数据知识产权不仅有 “登记确权” 的入口,更有 “司法 + 行政” 的双重保护出口,企业无需担心 “确权后仍遭侵权却维权无门”。
更关键的是 “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平台” 的上线,将制度规则转化为 “可操作的数字化工具”:企业或机构可通过平台便捷完成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明确数据的权属主体、使用范围,为数据流通提供 “权属凭证”。例如,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登记的北斗地基增强系统相关数据集,正是通过这一平台完成确权,既保障了自身数据创新成果的权益,也为后续 “数据授权给移动车载、低空飞行终端研发” 提供了清晰的权属依据 —— 这正是制度价值的核心:只有明确 “数据是谁的、能怎么用”,才能让数据从 “闲置资源” 变为 “可流通、可交易的资产”,为数字经济发展奠定 “规则底线”。
二、生态赋能:打通数据 “流通堵点、价值卡点”,释放要素乘数效应
若说制度是 “基础规则”,那么生态构建就是 “运行载体”。陕西通过打造 “运营 + 服务 + 联盟” 的立体化数据知识产权生态,解决了数据 “确权后如何流通、如何变现” 的关键问题,让数据价值从 “静态确权” 转向 “动态释放”。
三大生态载体的功能互补性尤为突出:“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承担 “数据交易匹配” 角色,为确权后的数据流提供 “交易平台”;“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生态服务平台” 提供 “全流程服务”,涵盖数据合规咨询、授权谈判支持等,降低企业数据流通的 “专业门槛”;“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生态联盟” 则整合企业、科研机构、服务机构等资源,形成 “数据共享、优势互补” 的协作网络。而其中的 “公开许可” 模式,更是直击数据流通的 “效率痛点”—— 传统数据授权常需 “一对一谈判、流程冗长”,而 “公开许可” 通过预先明确授权条件(如使用范围、费用标准),实现数据的 “精准匹配、快速授权”,大幅降低交易成本,让数据流通效率显著提升。
从效果来看,这种生态构建让 “数据要素乘数效应” 得以落地:当数据能通过规范渠道快速流通,不同主体间的 “数据孤岛” 被打破 —— 例如,某工业企业的生产数据经登记后,可通过运营中心授权给上下游企业,用于优化供应链;某文旅机构的文化数据(如西安城墙的数字资源)可授权给科技公司开发体验项目。正如西安城墙登记 72 项数据知识产权后,基于此开发的 MR 体验项目《金甲卫城》,正是 “数据流通 - 价值转化” 的典型案例:城墙的数字数据通过授权给文旅企业,转化为 “让城墙活起来” 的体验产品,最终实现 “文旅热起来” 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 这正是生态赋能的核心意义:让数据在合规流通中产生 “1+1>2” 的价值,推动数字经济从 “单点创新” 转向 “生态协同”。
三、场景落地:推动数据 “从虚向实、数实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增长极
数字经济的生命力在于 “与实体经济融合”,陕西通过 “场景牵引” 的思路,将数据知识产权试点从 “制度与生态层面” 延伸至 “产业应用层面”,让数据真正成为赋能产业转型、培育新质生产力的 “核心引擎”。
陕西的场景拓展聚焦两大方向:一是 “重点领域突破”,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针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需求,推动生产数据、研发数据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 —— 例如,某汽车制造企业可将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数据、质量检测数据登记为知识产权,既防止数据泄露,又可授权给零部件供应商用于改进生产,推动整个产业链的数字化升级;二是 “典型案例示范”,通过征集评选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典型案例,以 “标杆效应” 带动更多领域探索应用,避免 “盲目试点、重复投入”。
西安城墙与国家授时中心的案例,正是场景落地的 “南北极”:前者代表 “文化 + 数字” 的融合,将千年文化资源通过数据知识产权转化为文旅新消费场景,推动传统文化产业向 “数字文旅” 升级;后者代表 “科技 + 数字” 的融合,将北斗地基增强系统的数据集转化为支撑移动车载、低空飞行终端研发的 “数据引擎”,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低空经济等新产业发展。这两个案例共同印证了 “数据知识产权场景化” 的价值:它让数据不再是 “抽象的数字”,而是能直接赋能实体经济的 “具体工具”—— 通过数据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催生新产业(如数字文旅、低空经济)、新模式(如 MR 体验、数据驱动的研发),而这些正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内涵。
从长远来看,场景落地的意义在于 “为数字经济找到实体经济的落脚点”:当数据知识产权能持续赋能工业、文旅、科技等领域,陕西数字经济将摆脱 “虚拟经济空转” 的风险,形成 “数字赋能实体、实体反哺数字” 的良性循环,最终培育出一批以数据为核心要素的新质生产力增长极,为陕西 “塑造新动能新优势” 提供坚实支撑。
结语:从 “试点探索” 到 “示范引领”,为全国数据知识产权实践提供 “陕西经验”
陕西以知识产权助力数字经济发展的实践,并非孤立的 “地方举措”,而是对 “如何通过知识产权激活数据要素、培育新质生产力” 这一全国性命题的先行探索。其核心价值在于:既解决了数据知识产权 “从无到有” 的规则构建问题,也探索了 “从有到优” 的生态与场景落地路径,更证明了 “知识产权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制度保障”—— 只有通过知识产权明确数据权属、保护数据创新、规范数据流通,才能让数据要素真正 “活起来、用起来、强起来”。
未来,随着陕西试点的持续深化,其 “制度 + 生态 + 场景” 的三维模式,有望为全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我国数字经济从 “规模扩张” 转向 “质量提升”,让知识产权与数字经济的 “双向奔赴”,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 “重要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