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审理杨亚珍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及葛兰素史密丝克莱恩生物有限公司(GSK)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此案表面是专利确权争议,实则牵动全球百亿美元呼吸道合胞病毒(RSV)疫苗市场的利益分配——GSK的RSV疫苗Arexvy占美国市场份额近70%,而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疫苗生产国,专利有效性判决将直接影响国内企业的研发与生产路径。
一、案件背景:专利无效争议背后的全球疫苗博弈
技术卡位战:涉案专利涉及GSK核心疫苗技术,该公司2023年起在全球发起专利攻势,先后在美国起诉辉瑞、Moderna等竞争对手侵犯其RSV疫苗相关专利。
国际裁判分裂:2024年10月,英国高等法院裁定GSK两项RSV专利(EP3109258和EP2222710)无效,但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尚未作出终局裁决。
中国战场特殊性:本案是我国专利法修订后首例涉生物医药标准必要专利的无效行政纠纷,争议焦点集中于创造性认定和说明书充分公开两大法律要件,判决结果将影响跨国药企在华专利布局策略。
二、司法创新:最高法审理模式的双重突破
(一)技术事实查明的可视化革新
借鉴4月审理荣耀诉KPN专利无效案的经验,法庭采用多媒体演示解析复杂技术方案。在KPN案中,法官通过动态图示将晦涩的“合成会话”“独立信令会话”等通信术语转化为可视逻辑链,大幅提升事实认定精度。本案中,针对疫苗分子结构、免疫原性数据等生物技术难点,法庭同样引入三维分子模型动态演示与实验数据比对图谱,破解“技术黑箱”困境。
(二)裁判规则的前瞻性探索
2025年4月,最高法在(2024)最高法知民终370号案中首次创设附执行条件判决:当专利权因财产保全中止无效审查时,判决执行以“专利最终维持有效”为前提,防止权利人滥用程序阻碍无效审查。
这一创新直接回应了专利确权周期长的结构性矛盾——GSK案中若涉及程序滥用,该规则可避免被诉侵权人陷入“侵权判决已生效、专利却终被无效”的困境。
三、判例辐射:司法如何定义创新边界
最高法通过类案裁判确立三大规则,直接影响本案审理逻辑:
在祭品房案中,最高法明确专利保护必须符合绿色低碳的公共利益,这对生物医药领域“过度专利化”可能引发的药品可及性问题具有警示意义;而防伪专利案确立的技术特征整体比对原则,要求法院在GSK案中避免割裂分析疫苗抗原结构,需综合评估技术方案的整体创造性。
四、产业影响:司法终局性重塑市场格局
1. 跨国药企在华策略调整:若GSK专利被维持有效,国内RSV疫苗研发企业需支付高额许可费或转向替代技术路径;若被无效,则可能加速国产仿制药上市。目前国内已有10余款RSV疫苗进入临床阶段,判决将直接决定其商业化进程。
2. 专利质量倒逼机制:最高法在KPN案中强调“专利文本清晰度决定权利稳定性”,促使企业加强申请阶段风险评估。2024年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无效率已从35%降至18%,生物医药领域或将跟进。
3. 国际司法话语权竞争:中美欧对同一专利有效性作出不同认定已成常态(如GSK专利在英无效、在美部分有效)。中国法院通过技术事实精细查明,正推动形成 “司法主权与全球规则平衡”的新范式。
五、制度反思:专利无效行政纠纷的未竟之题
尽管司法持续创新,深层矛盾仍待破解:
循环诉讼困局:行政无效决定→行政诉讼发回重审→新行政决定→再诉讼的循环,导致部分案件审理周期超5年。防伪专利案中权利人历经6年才获终局判决。
技术法官缺口:通信、生物医药等领域需复合型法官,目前全国技术调查官仅287人,难以覆盖所有专业法庭需求。
民行交叉程序冲突:专利侵权民事诉讼常因无效行政程序中止,附执行条件判决虽缓解矛盾,但立法层面仍需建立民行案件协同审理机制。
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指出:“专利稳定性决定许可实践,需从申请端强化文本质量和风险预判”——这一观点直指制度核心。
结语:司法终局性背后的创新生态演进
最高法公开审理GSK专利无效案,绝非孤立事件。从祭品房公序良俗裁判到RSV疫苗技术确权,中国法院正通过精细化技术审查、创新性裁判规则和全球化司法视野,重构知识产权保护的底层逻辑。
当法庭多媒体屏幕上闪现RSV疫苗分子结构图时,司法者审视的不仅是化学键的组合方式,更是创新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微妙平衡。在专利无效行政纠纷的熔炉中,中国司法锻造的终局性裁判,终将成为全球创新博弈的关键砝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