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伴端(PC) 客户端(PC) 思法汇成小程序 全民打假小程序 伙伴端小程序

不诚信诉讼行为对确定维权合理开支的影响

——司法实践中的规则构建与价值导向  


在知识产权维权案件中,合理开支的认定不仅是权利人损失补偿的重要部分,更是司法对诉讼诚信的回应。近年来,随着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增多,法院在裁判中逐步将当事人的诉讼诚信作为衡量维权合理开支的关键因素,通过司法规则引导诉讼参与人遵循诚信原则。本文结合典型案例与司法政策,分析不诚信诉讼行为对合理开支认定的影响及其法律意义。


一、法律依据与司法政策的明确  

1. 法律基础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等明确规定,权利人可主张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律师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批复》中进一步明确,若原告滥用权利,被告可主张赔偿合理开支,强化了诚信诉讼的司法导向。


2. 诚信原则的司法适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妨害司法行为(如虚假陈述、伪造证据)将面临罚款、拘留乃至刑事责任。在知识产权案件中,法院将不诚信诉讼行为(如虚假抗辩、隐瞒关键事实)作为调整合理开支数额的考量因素,体现“诚信者受益,失信者担责”的裁判逻辑。


二、不诚信诉讼行为对合理开支认定的具体影响  

1. 加重侵权方的赔偿责任 

  虚假陈述导致开支增加:在(2021)最高法知民终2480号案中,某生物公司和药业公司多次作出前后矛盾的陈述,甚至虚假抗辩侵权事实,导致权利人律师工作量显著增加。法院据此全额支持权利人主张的150万元律师费,较一审判决提升50%。  

  滥用程序权利的成本转嫁:若被告滥用管辖权异议、拖延举证等程序性权利,法院可能将因此增加的诉讼成本(如多次开庭的差旅费、额外律师工时费)纳入合理开支范围。


2. 限制不诚信方的抗辩空间  

  合法来源抗辩的否定:若侵权方以“合法来源”抗辩,但无法提供完整采购链条证据或存在伪造合同等行为,法院不仅否定其抗辩,还可能提高合理开支赔偿比例。  

  销毁证据的推定不利后果:在涉平台经济案件中,被告擅自删除后台数据或销毁侵权产品,法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推定侵权成立,并全额支持权利人为恢复证据支出的技术鉴定费用。


3. 对滥用权利方的反向追责 

  最高法明确,若原告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如虚构权属、捏造侵权事实),被告可主张原告赔偿其因应诉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开支。此类裁判通过“双向惩戒”机制,遏制滥用诉权行为。


三、合理开支认定的司法审查要点  

1. 合理性与必要性的双重审查  

  费用类型:法院支持的费用需与维权直接相关,如律师费、公证费、技术鉴定费等。若主张交通费、误工费,则需证明其必要性(如异地取证)。  

  费用标准:律师费需符合地方指导价或行业惯例。例如,上海市规定律师计时费为200-3000元/小时,超出部分可能被酌减。


2. 证据链的完整性要求 

  实际发生的证明:需提供合同、发票、转账记录等凭证。在涉外案件中,境外律师费的账单需符合当地交易习惯,并辅以公证认证。  

  因果关系的举证:需证明不诚信行为与开支增加的直接关联。例如,被告多次变更技术方案比对意见,导致权利人额外委托专家出具鉴定报告。


四、典型案例的启示与实务建议  

1. 典型案例分析 

  医药领域:在某生物医药专利案中,被告虚假陈述技术方案未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后二审自认侵权。法院结合其不诚信行为,全额支持权利人150万元合理开支,彰显对原始创新的保护。  

  数据知识产权:全国首例数据登记证书效力案中,被告篡改数据来源信息,法院在支持权利人维权开支的同时,援引《民法典》诚信原则加重其赔偿责任。


2. 企业合规建议  

  完善证据管理:企业应规范技术研发记录、合同履行凭证,避免诉讼中因证据瑕疵被认定为不诚信。  

  审慎选择诉讼策略:避免滥用管辖权异议、重复鉴定等拖延手段,否则可能面临开支赔偿的反向风险。  

  合理约定合同条款: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维权费用承担规则,如约定“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律师费、差旅费”,以降低举证难度。


五、结语:诚信诉讼与司法公正的双向互动  

不诚信诉讼行为对合理开支的影响,实质是司法通过利益分配机制引导诉讼诚信。当前,我国正通过典型案例发布(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年度案例)、司法解释完善(如最高法批复)等方式,构建“失信成本高昂、诚信激励充分”的诉讼生态。未来,随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进计划》的实施,司法对合理开支的认定将更精细化,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重确权”向“重运用”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