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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2日-23日,由律新社主办的“加油置顶热爱”第三届法律服务业品牌发展论坛暨律新社2025品牌盛典在上海盛大举行。在这场法律界的盛会上,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陶国南律师凭借其代理的“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德力西开关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荣登“律新社2024年度标杆案例”榜单,成为业界瞩目的焦点。
案情简介:
这是一场跨越数十年的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情复杂、冲突激烈,堪称知识产权领域的“世纪之战”。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西集团”)自1991年成立以来,凭借其“德力西”品牌在低压电器行业的卓越表现,迅速成为行业翘楚。然而,上海德力西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力西公司”)自1994年成立以来,长期在其产品、宣传材料及域名中突出使用“德力西”字样,甚至在多个关联企业名称中使用“德力西”字号,试图通过“搭便车”的方式攀附德力西集团的商誉。
德力西集团认为,上海德力西公司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还构成不正当竞争,遂提起诉讼。然而,由于案件涉及历史久远、证据繁杂,且上海德力西公司以其企业字号注册时间早于,德力西集团“德力西”商标注册时间为由进行抗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为此,德力西集团委托陶国南律师团队,展开了长达数年的法律维权行动。
案件结果:
经过一审、二审及发回重审,法院最终认定:
1.上海德力西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其在商品标题、图片、页面等多处使用“德力西”字样,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侵犯了德力西集团的“德力西”注册商标专用权。
2.上海德力西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其以“德力西”为字号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搭便车”故意,易导致市场混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3.上海德力西公司需立即停止使用含“德力西”字样的企业名称,并赔偿德力西集团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开支16.88万元。
这一胜诉结果不仅为德力西集团挽回了巨额损失,更彰显了法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态度。
案件亮点及其启示
1.商标侵权的认定:商标性使用+是否足以导致混淆
本案中,法院明确指出,上海德力西公司在商品标题、图片、页面等多处使用“德力西”字样,属于商标性使用,且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这一认定强调了商标侵权的核心在于“是否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以及“是否具有导致相关公众混淆的可能”。
启示:企业在使用他人商标或近似标识时,务必注意避免在商品标题、图片、页面等关键位置突出使用,否则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2.企业字号的使用:不得攀附他人知名企业名称
上海德力西公司以其企业字号注册时间早于商标注册时间为由进行抗辩,但法院认为,上海德力西公司成立于1994年晚于德力西集团成立时间1991年,且上海德力西公司股东与德力西集团股东均属于同乡,德力西集团具有一定知名度,上海德力西公司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攀附他人商誉。
启示:企业名称的注册和使用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恶意攀附他人知名企业名称,否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3.明确了域名对商标权的侵权的判断标准
法院在认定域名侵权时,明确了三个核心标准:
- 是否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
- 是否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
- 是否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 启示:企业在注册和使用域名时,需避免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否则可能面临侵权风险。
4.历史证据的搜集与运用:胜诉的关键
本案涉及数十年前的历史证据,举证难度极大。我们通过深入挖掘历史资料、梳理企业沿革,成功证明了“德力西”字号的知名度及其在先使用的事实。
启示:在涉及历史久远的案件中,证据的搜集与整理至关重要。企业应注重保存历史资料,以备不时之需。
5.知识产权保护:任重道远
本案的胜诉不仅维护了德力西集团的合法权益,也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它提醒我们,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企业、律师和司法机关共同努力。
启示: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时注册商标、域名等,防止他人恶意侵权。
结语:
本案的胜诉,不仅是对德力西集团多年维权的肯定,更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生动诠释。我们希望通过此案,能够提醒更多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避免陷入类似的法律纠纷。同时,我们也期待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为更多企业保驾护航,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